我是以三个身份参加今天的沙龙的。我是龙岗的一名律师,也是马洪基金会的智库百人会的一员,同时我也是龙岗新亚洲居委会的委员。我对龙岗区作为社会治理创新试验田谈一些我自己的看法。
我这几年做居委会的工作,感觉确实居委会是被边缘化了,现在社会治理进行创新,公民一定要参与,没有公民的参与任何改革都是失败的。
我们基层居民自治或是社会治理方面要让公众参与最有效的方式,一个是业委会,一个是居委会。我本人也曾参与过新亚洲业委会的竞选,后来因为人数不够业委会没有成立起来。我参选居委会成功后做了几年居委会工作。现在居委会参与度还是不高的。我们居委会的工作范围很小,大量的工作都是由社区工作站在做。实际上从法律上来讲,居委会工作应该是很多的,我查找法律包括其他省份的经验,其实很多是居委会是在做工作站的事情,我觉得我们居委会很多人在兼职奉献。如要让业主、草根多参与,就必须把居委会职能增加一点,服务职能增加一点,不要很多事情让工作站做。
居委会可以做很多事情,我们经常坐在一起讨论,工作站的以及服务站的工作我们有很多可以做,而且我们花的钱最少,根本不用多少财政支撑,都是利用我们的业余时间,比如说利用周末的时间在社区搞一些周末小舞台,老人金婚庆典等,这些我们都可以在周末搞。
另外,我感觉一刀切地把居委会成员年龄界限到57岁是不正确的,,像我们那个居委会主任做得非常出色,政策却不允许他继续做主任。有些老同志很有热情做居委会工作却又不能做了,没办法只能让他们退休,他们就离开了这个队伍,我觉得非常遗憾。人家有满腔的热情,想为社区做些事,结果一刀切57岁不能做居委会工作,我觉得非常不合理,龙岗这个方面不应该搞界限,应该让有热情、有积极性的人参与到居委会的工作。
其次,对于居委会不必要强化工作站的领导,可以通过一些居委会本身的选举让居民自我管理,这是法律保障的,要让更多的人参与才是这个过程的目标。另外对于那些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居委会可以代行业委会的职能。居委会代表业主和物业管理交涉,把小区的工作做好,把这个空白填补上。还有,工作站的部分功能可以转移给居委会,相信因我们的热情和能力,会把很多事情做得更好。
最后,社会治理一定要注重全民参与,特别是让居民、业主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
江光华 广东若庭律师事务所主任,马洪基金会智库百人会成员
本文是嘉宾于2014年12月11日在由马洪基金会主办的第四期深圳改革系列沙龙“龙岗:打造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验田”上的发言,已经嘉宾本人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