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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正:关于社会治理问题的几点看法

更新时间:2016-11-04

很高兴今天能够参加这样一个沙龙,很受启发,也很受教育。我总的感觉是,龙岗的社会治理改革非常接地气,获得了非常好的实践经验,龙岗区在推进社会治理和改革创新方面体现出真抓实干的客家精神。刚才听到街道、社区、区民政局、两办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使我们对龙岗区推进社会治理方面的改革创新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从国家来讲,去年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以及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和命题;从地方来讲,今年市委政研室做了关于提升深圳城市治理模式的课题,成为今年的一号课题。

 

下面谈谈我对社会治理方面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善治。

 

今年我们从区的角度、从基层的角度提出了要搞好社会治理的目标。“治理”近几十年来在全球都是一个新的社会管理理念和方式。治理的目标从学术理论探讨的角度,大家都有一个新的概念,叫“善治”,我们的治理就是要达到善治的目标。“善治”讲起来理论上很复杂,把它简化我认为就是四句话:一是依法治国,特别是四中全会《决定》讲的依法治国,看你这个治理是不是在法律的权威和规范下进行;二是民主协商;三是多元共治,讲管治是一元的,讲治理是多元的;四是高效有序。

 

现在有些地方治理出了问题,实际上是治理能力和治理成效开始弱化。所以我们虽然不应是全能型的政府,但应该是有为有效的政府。高效有序是衡量善治与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为什么全世界很多人都钦佩中国呢?13亿人口没有出大乱子这已经是个奇迹,这说明我们在治理方面,高效有序方面基本上还是达到了这个要求。

 

第二,要用务实的眼光看待社区治理。

 

这些年我们一直在讨论社区治理的问题。大家会讲社区要居民自治,但是我觉得中国的国情不能简单照搬西方的社区治理。

 

前年我们到洛杉矶调研社区治理,300多万人的洛杉矶下面有80个市。我们参观了他们的办事机构,最深刻的感受是他们所谓的市几乎就是我们的社区工作站。300多万人有80多个市,有市长,有市议会,他们的市长都是兼职的,有的是老师,有的是医生。他们有一个工作平台,和我们的社区工作站是一样的。我们龙岗387万人,实际上是管理了400万人口。按8个街道和109个社区计算,一个社区就将近4万人。按照目前我们国家的行政区划,50万到100万人口是中等城市,那么一个街道管50万人实际上已经相当于一个中等城市的管理了。而我们的一个社区实际上就是一个小城镇,平均下来有4万人口。在这样的情况下来思考我们的治理架构,社区工作站要不要?在4万人的社会治理过程中需要不需要有行政职能呢?我认为还是需要有的。因为4万人就相当于一个小城镇,一个街道就相当于一个中等城市,中等城市能没有政府吗?必须要有政府。因此我觉得要务实的分析社会治理,不能片面的看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要从我们的实际国情出发来考虑问题。

 

第三,要出台“社区职能清单”。

 

目前我们的社区工作站“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的格局,说明我们社区治理的合理化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因此“社区职能清单”一是要做到“责权”统一,二是要做到“责权”匹配。我认为社区的“职能清单”在当下社区治理中具有非常关键、非常重要的意义。现在深圳各个区都在探索这件事情,已经有几个区开始在做这件事情,就是要做到把责权统一起来,要把事权、财权、人事权匹配起来。

 

第四,社区治理主体要“一核多元”。

 

第一个治理主体是综合党委。综合党委如果没有资源没有平台就会被虚化、被边缘化。第二个是居委会。居委会确实是非常重要的,这方面我们培育的力度还是不够,要解决居委会不够成熟,资源缺乏等问题。第三个治理主体是社区服务中心。我认为这三个治理主体要警惕它们被虚化。另外还有三个是治理主体是实体:股份合作公司、社区工作站和物业公司。目前这三个治理主体责权都是匹配比较好的。我认为,只要把这六个治理主体有效的整合,就可以真正实现“一核多元”的共治。

 

第五,对社会组织要实施依法监管。

 

现在都在讲要培育社会组织,要全面放开社会组织,都在讲政府要转移职能,但是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对社会组织要进行综合监管或是依法监管,这也是非常重要的,在这方面也要大做文章。

 

随着政府公共服务管理职能部分转移到社会组织,对接受这些公共服务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如何实施有效的监管就成为非常重要的问题。如果没有综合的管理机制,没有依法监管的机制来规范这些社会组织,社会秩序就会出现大乱。所以我们除了培育社会组织,转移政府职能,政府要与社会组织衔接之外,在对社会组织监管方面也要做一些实事。现在市民政局正在和社工委出台一个对社会组织综合监管的意见,我认为这个意见的思路和方向都是对的,但是这是不够的,因为这也只能解决对社会组织实施行政监管的问题。将来如何把依法监管和行政监管、社会监管匹配起来,才是我们社会组织健康成长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

 

 

乐正 深圳市委副秘书长,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市体改办)主任

 

 

本文是嘉宾于2014年12月11日在由马洪基金会主办的第四期深圳改革系列沙龙“龙岗:打造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验田”上的发言,已经嘉宾本人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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