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邓尚志 右:章星球)
一、应系统梳理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
要在法治的要求下推进行政审批改革,首先要面对的就是法律本身的问题,就是立法的程序和方式是不是有问题。我认为,法如果是一个恶法或者不好的法,越依法可能越不好,甚至有时某些灰色空间反而为社会和市场提供更大发展空间。对某些灰色空间一旦真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其结果可能是社会被管制得更死更僵化。这与行政审批改革很多法规都是“部门立法”相关,这些法本身就很难做到公正公平,往往是以部门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所以要推动行政审批改革在法治框架下运行,就要对那些不合法理、违背社会公平透明原则的部门法规进行必要的系统梳理,使相关法规能够符合四中全会提出的法治要求。
二、积极探索社会第三方介入行政审批改革的评估工作
对政府工作进行民间第三方评估,这是马洪基金会智库百人会的重大创举,已经成为深圳的一个品牌。其实我们也可以在行政审批改革上探索第三方评估的可能。各个区,各级政府行政审批改革成不成功,效率怎么样,应建立一套评估体系对它进行一个评估。有了第三方评估,各级政府就不能再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你都改了什么?改的成效如何?改的方向是否中央的要求一致?老百姓满意度如何?继续改进的空间有多大?都不能再自说自话,而要让社会第三方来客观评估,改革的标准和尺度就可能发生根本改变,行政审批领域各种伪改革就有可能因为有了第三方评估这个挑战而得到改进。
三、多部门联动共破利益格局
行政审批改革的核心就是要找到突破利益格局的动力机制,我认为改革能否成功,关键是实现不同部门的合力来打破利益割据,所以必须推动多部门联动与分工模式。首先是这个多部门应该包括有政府的督查部门、纪监检查部门、调查研究部门;按我国流行的“领导小组”模式来构建的话,这个多部门联动领导小组的成员应该包括纪委书记、督查室主任、政策调研室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在内。政策调研部门要对各种行政审批项目进行理论分析,研究各行政审批项目可能涉及的利益空间、由此利益空间衍生的腐败空间以及由腐败空间派生的各种可能的腐败形式。研究者当然是要从理论上分析各种“可能性”,纪监检查部门就可以按图索骥,深入各个部门调查这些“可能性”是否在各个部门成为“现实”,而政府的督查部门就可以更好的采取激励监督评估手段来督促各部门推动改革。前不久媒体登出落马小老虎、铁道部刘志军的肺腑之言,他之所以走向腐败,就是因为掌握的行政审批大权,所以他试图戴罪立功,就是建议要把这个审批大权关进笼子里。我们一说把老虎关进笼子里就以为是把贪污腐败分子关进笼子里,其实把刘志军关进笼子里不能解决问题,关键是要把他曾经掌握的那个“权力”关进笼子里。真正的老虎不是任何一个掌控过权力的人,而是权力本身。只有通过多部门联动有效制约权力,反腐和改革同步协力,才可能撬动行政审批背后的利益碉堡。
四、针对行政审批改革建立综合的社会参与体系
针对行政审批改革应建立综合的社会参与体系。所谓综合的社会参与体系,就是指要建立包括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两方面的参与体系。服务主体的社会参与,是指行政审批的服务不应该只由政府作为单一的供方,社会组织和企业也应该参与其中,而且应该一定程度上实现供方或卖方竞争,只有服务的供方有了竞争,才是按三中全会深化改革目标行事——让市场机制成为决定性力量;服务对象的社会参与,就是说广大公民群众应该要参与到行政审批决策过程中来,要实现什么样的改革、要做到什么样的公共服务,理所当然应该“顾客是上帝”,让群众说了算。
五、要建立全方位的社会监管体系
行政审批改革触及的利益方方面面,个别人和个别机构都很难全面了解,只有发动全社会进行监督,才能把腐败空间挤压到最小,让腐败链条处处遭受掣肘。社会监管说白了就是公民权利能否释放,公民的权利能不能到位,公民能不能够说上话,媒体能不能够发出声,这将决定这个监管体系是否有效。如果都是内部自我监管的话,对于权利的制约是没有多大作用的。
(章星球 深圳市原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
本文是嘉宾于2014年10月25日在由深圳市社科联主办、马洪基金会承办的第三期改革沙龙“法治全境下的行政审批改革”上的发言,已经作者本人校阅。